[台灣] 地下社會六月結業

地下社會剛在Facebook公佈於今年六月十五日便會結業:
「是的,地下社會的租約就要到期了,二零壹三年六月十五號就是我們的最後一夜。
很遺憾,政府對於Live House法規完全沒有任何作為,師大三里自救會仍然多方施壓,視我們為社會的亂源。
就讓我們珍惜所有一同創造的回憶,謝謝大家。」

去年八月才復業的地社,未夠一年即將因租約期滿結業,前途未卜。台灣最重要的Live House非地下社會莫屬,他們不單為地下樂團提供了表演場地,為喜愛音樂的觀眾辦演出,更是台灣展演場所訂定法規的推動者﹣﹣雖然至今仍然遙遙無期。

去年台灣的Live House相關法例爭議爆發,地下社會是其中一個風眼,地下樂團和普通市民都為此上街,希望各政府部門正視現場表演越來越盛行的風氣下,展演場地沒有法定身份的問題。Live House在台灣一直只能登記成小食店,但此牌照不能提供現場表演,唯有申請成飲酒場所,與夜總會、舞廳、酒吧等特種行業的接受相同的消防、建築法例,繳交相同的娛樂稅和酒稅。Live House的主要活動是演出,其他飲品食物都只是幫補收入的附帶項目,缺乏針對性的法例規定令這些演出場地不時被當局檢控。雖然2010年已增設「音樂展演空間業」,但相關的規定卻沒有修改,使得沒有法定地位的Live House一面承受政府隨時檢控的壓力,一面要面對未能理解這些表演文化的社區居民壓力。

地下社會是很多重要樂隊,包括1976、蘇打綠、Tizzy Bac、Matzka、五月天等成名前的演出場地,也是音樂發展的重要平台,「小眾獨立」與「大眾流行」並不抵觸,甚至是互相推動又糾纏不清的齋由於政府的不願配合和所在社區的缺乏溝通而導致地下社會結業,絕對是對音樂圈的一大損失。

(0)     , ,
[fbcomments]

Post a Comment

Your email is never published nor shar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

*
*

You may use these HTML tags and attributes: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 <strike> <strong>